摘要:设计要和谐美观,一方面包括首饰本身各部分之间要构架和谐,另一方面指首饰与佩戴者之间是否表现出和谐美观。这一点在为指定消费群体设计时尤其要考虑。
1.3.1首饰设计的原则
1 、设计要符合目的,即适用原则。
2 、设计要和谐美观,一方面包括首饰本身各部分之间要构架和谐,另一方面指首饰与佩戴者之间是否表现出和谐美观。这一点在为指定消费群体设计时尤其要考虑。
3、设计在最终变为实物过程中的可行性,包括所选材料是否合适于表现预期的实际主题,材料的加工技术和工艺要求是否达到。
4 、设计既要考虑形式要素,也要考虑感觉要素。前者指设计对象的内容,目的及必须运用的形态和色彩基本要素;后者指从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对这些元素组合搭配的规律,最终都是为了创造形象典雅,结构巧妙,色彩协调,给人美的震撼和享受的好的设计。
1.3.2 首饰设计形式美的表现
首饰形式美的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单纯齐一:这是最简单的形式美。在色彩和款式上表现为齐一或反复,风格上的一致性给人有序感,体现节奏感。
对称均衡:对称是指形式中以一条线为中轴线,线的两端或左右相等或旋转相等地一种组合,它常给人稳定和庄重之感。均衡由对称演化而来,其中轴线两侧的形状并不完全相同,但视觉重量却相等或相近。与对称相比,它更自由和富有变化。一般首饰中的线戒,手链等物件的设计都要重视对称均衡,如中间镶较大的钻石,两侧镶等量的小钻石或有色宝石就是一种均衡;冷色的铂金镶冷色的蓝宝石就是一种均衡,暖色的K黄金配红宝石也是一种均衡。首饰的形体迭加,纹饰变换,节奏变化中仍要注意保持均衡,体现首饰的稳定感。
调和对比:这是反映矛盾的两种状态。调和是在差异中趋于一致,对比是在相似中突出不同。调和是把相近的两者并列。如色彩中红与橙,橙与黄,青与紫等。在同一色彩中深与浅,浓与淡的组合也属于调和。对比是把极不相同的两者并列,使人感到鲜明,振奋,活跃。如构图的虚与实,形态的方与圆,位置的远与近,颜色中的黑与白等(图二十一)。过分的对比显得纷杂,刺激;而过分的调和则显得不够生动。